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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3704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7〕1291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03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

为切实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按照10月11日交通运输部第四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2017年三季度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交办搜救函〔2017〕1516号》、《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三客两危一隧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交安委〔2017〕4号)以及《陕西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的函》(陕安委办函〔2017〕4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识再提高,责任再压实

冬季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也是保障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的最关键时期。近期以来,各地连续降雨,路面湿滑,加之可能出现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现齐抓共管。 

二、工作再部署,措施再强化,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认真抓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

道路运输领域。深入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运输资质、驾驶资质、交通违法等情况逐一排查整治,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驾驶人员上路运营。对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客车夜间违规运行问题多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成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尤其要把好驾驶人员的素质关,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提高司乘人员、营运车辆所有人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冬季运输各项安全措施。

水上运输领域。要严厉打击客渡船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渔船、农用船和“三无”船舶从事非法运输、作业等行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部位的现场监管,加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是强化渡口渡船安全排查,做到渡船10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施设备,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要加强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要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定期检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要围绕安全生产管理、行车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客运组织管理、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设备系统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司机以及广大城市轨道交通参与者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公路运营管理领域。要加强公路日常巡查频次,尤其是易发事故路段、长大纵坡、公路隧道等重要路段巡查力度;要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规范养护作业施工现场,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

三、应急管理再完善,处置能力再提升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备足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和人员,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快速、高效响应,第一时间报送事件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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